4.3 防锈漆与防火涂料配套性检验


4.3.1 遇下列情况时应对防锈漆进行划格试验或粘结强度试验:
    1 钢结构使用调和漆作为防锈漆时;
    2 钢结构上涂装的防锈漆和企业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所载明防锈漆不一致时。
4.3.2 当防锈漆厚度小于或等于250μm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286 的有关规定测定防锈漆的脱离抗性,或采用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18第6.4.4条规定的方法测定防锈漆的粘结强度。
4.3.3 当防锈漆厚度大于250μm时,应按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18第6.4.4条规定的方法测定防锈漆的粘结强度。
4.3.4 按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286 规定的方法测定防锈漆从底材脱离抗性时,测试结果应达到0级、1级或2级。按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18第6.4.4条规定测定防锈漆的粘结强度时,粘结强度不应小于5MPa。无机富锌防锈漆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3MPa。
4.3.5 防火涂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涂料配套性和再涂性的测定》GB/T34681规定的方法进行防火涂料和防锈漆的配套性试验,防火涂料和防锈漆之间不能出现溶胀、咬底、起皱、变色等缺陷。

条文说明

4.3.4 本条“无机富锌防锈漆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3MPa”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有关规定提出的。
4.3.5 防火涂料和防锈漆之间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出现溶胀、咬底、起皱、变色等缺陷,影响防锈漆与钢结构和防火涂层的粘结性,因此需要按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涂料配套性和再涂性的测定》GB/T 34681规定的方法进行防火涂料与防锈漆的配套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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